《古本竹书纪年》五帝、夏、商、周篇
by Ash Norseman
参考书目:《古本竹书纪年辑证》
五帝纪
(《竹書》云)昌意降居若水,產帝乾荒。〈《山海經·海內經》注〉
- 昌意:黄帝嫘祖之子。
- 降:下也,言帝子下为诸侯。
(《汲冢書》云)黃帝仙去,其臣有左徹者,削木作黃帝之像,帥諸侯奉之。〈《意林》卷四(《抱朴子》)〉
(《抱朴子》又曰:《汲郡冢中竹書》言)黃帝既仙去,其臣有左徹者,削木為黃帝之像,帥諸侯朝奉之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七九皇王部〉
(《抱朴子》曰:張華《博物誌》曰)黃帝仙去,其臣左徹者削木為黃帝像,帥諸侯奉之。亦見《汲冢書》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三九六人事部〉
(《竹書》曰)顓頊產伯鯀,是維若陽,居天穆之陽。〈《山海經·大荒西經》注〉
- 《史记·夏本纪》:鲧之父曰帝颛顼。
(《竹書紀年》曰)堯元年(景)❲丙❳子。〈《隋書·律歷志》〉
- 「景」本为「丙」,避唐讳改。
- 原古人之法,以岁星定太岁之所舍,星有超辰,则太岁亦与俱超,故不可以甲子名岁也。东汉以来,步历家废超辰之法,乃以甲子纪年,以便推算。此「丙子」二字,疑荀勖、和峤等所增也。
(《括地誌》云:……《竹書》云)昔堯德衰,為舜所囚也。〈《史記·五帝本紀》正義〉
(《汲冢竹書》云)舜囚堯于平陽,取之帝位。〈《廣弘明集》卷一一法琳《對傅奕廢佛僧事》〉
(《汲冢書》云)舜放堯於平陽。〈《史通·疑古》〉
(《括地誌》云:……《竹書》云)舜囚堯,復偃塞丹朱,使不與父相見也。〈《史記·五帝本紀》正義〉
(《括地誌》云:……《汲冢紀年》云)后稷放帝子丹朱于丹水。〈《史記·高祖本紀》正義〉
(《竹書》亦曰)后稷放帝朱于丹水。〈《山海經·海內南經》注〉
《汲冢紀年》云:后稷放帝子丹朱。〈《史記·五帝本紀》正義〉
命咎陶作刑。(《紀年》云)〈《北堂書鈔》卷一七帝王部〉
(《汲冢紀年》曰)三苗將亡,天雨血,夏有冰,地坼及泉,青龍生於廟,日夜出,晝日不出。〈《通鑑外紀》卷一注〉
- 《墨子·非攻下》:「昔者三苗大乱,天命殛之。日妖宵出,雨血三朝,龙生于庙,犬哭乎市,夏冰,地坼及泉,五谷变化,民乃大振。高阳乃命玄宫,禹亲把天之瑞令,以征有苗。」
夏纪
(《汲冢書》)禹都陽城。〈《續漢書·郡國志》二注〉
(臣瓚曰:……《汲郡古文》亦云居之,不居陽翟也。〈《漢書·地理志》注〉
《汲冢古文》並云:「禹都陽城。」)〈《禮記·緇衣》正義〉
(《紀年》曰)禹立四十五年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二皇王部〉
(《紀年》)益干啟位,啟殺之。〈《晉書·束皙傳》〉
(《汲冢書》云)……益為啟所誅。〈《史通·疑古》〉
(《竹書紀年》)后啟殺益。〈《史通·雜說上》〉
- 《韩非子·外储说右下》「潘寿言禹情」注:「言禹传位于益,终令启取之。」
- 《战国策·燕策一》:「禹授益,而以启人为吏。及老,而以启为不足任天下,传之益也。启与支党攻益,而夺之天下,是禹名传天下于益,其实令启自取之。」
- 《孟子·万章上》:「禹荐益于天,七年,禹崩。三年之丧毕,益避禹之子于箕山之阴。朝觐讼狱者,不之益而之启,曰:『吾君之子也。』讴歌者不讴歌益而讴歌启,曰:『吾君之子也。』」
(《竹書》曰)夏后開舞九招也。〈《山海經·大荒西經》注〉
- 「夏后开」即夏后启,汉景帝名启,避「启」字讳,汉人因改「启」为「开」。
- 古文召、绍、韶、招、昭为一字。是「九招」即「九韶」。
- 《帝王世纪》:「启升后十年,舞九韶。」《山海经·大 荒西经》:「开上三嫔于天,得九辩与九歌以下。」「九招」、「九韶」、「九歌」、「九辩」,当为一事。
啟征西河(《紀年》云)〈《北堂書鈔》卷一三帝王部〉
- 今本《纪年》:「(帝启)十五年,武观以西河叛,彭伯寿帅师征西河,武观来归。」其说当出于《逸周书·尝麦》:「其在启之五子,忘伯禹之命,假国无正,用胥兴作乱,遂凶厥国,皇天哀禹,赐以彭寿,思正夏略。」朱右曾《逸周书集训校释》云:「五子,五观也,亦曰武观,启子。」
- 所谓「启征西河」,疑即指启诛五观。
(《竹書》云)即位三十九年亡,年七十八。〈《真誥》卷一五注〉
(薛瓚《漢書集注》云:《汲郡古文》又云)太康居斟尋。〈《水經·巨洋水注》〉
(臣瓚曰:……《汲郡古文》云)太康居峕尋。〈《漢書·地理志》注〉
臣瓚云:……《汲冢古文》云:太康居斟尋。〈《史記·夏本紀》正義〉
《汲冢古文》云:太康居斟尋。〈《史記·周本紀》正義〉
薛瓚《漢書集注》:……(《汲郡古文》)又云……羿亦居之。〈《水經·巨洋水注》〉
臣瓚曰:……《汲郡古文》云:……羿亦居之。〈《漢書·地理志》注〉
臣瓚云:……《汲冢古文》云:……羿亦居之。〈《史記·夏本紀》正義〉
《汲冢古文》云:……羿亦居之。〈《史記·周本紀》正義〉
- 《巨洋水注》等书引《汲冢古文》云:「太康居斟寻,羿亦居之,桀又居之。」
《紀年》曰:帝相即位,處商丘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二皇王部〉
- 《左传·僖公三十一年》:「冬,狄围卫,卫迁于帝丘。卜曰三百年。卫成公梦康叔曰:『相夺予享。』公命祀相,宁武子不可,曰:『鬼神非其族类,不歆其祀。杞、鄫何事?相之不享于此,久矣!非卫之罪也。』」是帝相曾处帝丘。
- 王应麟《通鉴地理通释》卷四因谓「今按『商丘』当作『帝丘』」。
《紀年》曰:(帝相)元年,征淮夷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二皇王部〉
- 甲骨文所记方国有「隹尸」(《殷虚书契后编》下三六·六),郭沫若云:「卜辞有隹尸,殆即淮夷。」
《紀年》:二年,征風夷及黃夷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二皇王部〉
(《竹書紀年》曰):后相即位,二年,征黃夷。〈《後漢書·東夷傳》注〉
《竹書紀年》曰:(相)二年,征黃夷。〈《通鑑外紀》卷二〉
- 《后汉书·东夷传》曰:「夷有九种,曰畎夷、于夷、方夷、黄夷、白夷、赤夷、玄夷、风夷、阳夷。」……黄白赤玄以服色而别者,与方风等皆近海之夷。
(《竹書紀年》曰):(后相)七年,於夷來賓。〈《後漢書·東夷傳》注〉
《紀年》曰:(相)七年,(干夷來賓)。〈《通鑑外紀》卷二〉
- 甲骨文中所记方国有「盂方」(《殷虚书契后编》上一八·六),且屡见,郭沫若云:「所谓盂方者,可知乃殷东方之国也。……宋地亦有名盂者,《春秋·僖二十一年》『宋公、楚子、陈侯、蔡侯、郑伯、曹伯会于盂』。地在河南睢县。余意卜辞之盂方当即此附近之古国。」(《卜辞通纂》考释页一二七
- 「盂方」当即「于夷」。
薛瓚《漢書集注》云:按《汲郡古文》:相居斟灌。〈《水經·巨洋水注》〉
- 《帝王世纪》:「帝相一名相安,自太康已来,夏政凌迟,为羿所逼,乃徙商丘,依同姓诸侯斟灌、斟寻氏。」(《御览》卷八二引)
(《竹書紀年》曰):后少康即位,方夷來賓。〈《後漢書·東夷傳》注〉
- 杨树达《积微居甲文说》云:「卜辞关涉方族者至多,……方在殷时为一至强之国族,其事灼灼甚明。」
- 据此知方族之立国,远在夏时,少康中兴,方尝效顺。
《紀年》曰:帝寧居原,自遷於老丘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二皇王部〉
- 「帝宁」或作「帝予」(《史记·夏本纪》),或作「帝杼」(《世本》、《夏本纪》索隐引),或作「后杼」(《左传·襄公四年》)。
《汲郡竹書》曰:柏杼子征於東海及王壽,得一狐九尾。〈《山海經·海外東經》注〉
《汲冢竹書》:伯杼子往於東海,至於三壽,得一狐九尾。〈《稽瑞》〉
《書紀年》曰:……夏伯杼子東征,獲狐九尾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九〇九獸部〉
- 《逸书·王会》曰:「青丘狐九尾。」孔晁注云:「青丘,海东地名。」《山海经》曰:「青丘国,其狐四足九尾。」《淮南子·本经训》曰:「缴大风于青丘之泽。」《抱朴子》云:「黄帝东至青丘,过风山。」当即纪中风夷之国,三寿盖近之。
《竹書紀年》曰:后芬即位,三年,九夷來御,曰畎夷、於夷、方夷、黃夷、白夷、赤夷、玄夷、風夷、陽夷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七八〇四夷部〉
《竹書紀年》曰:后芬發即位,三年,九夷來御。〈《後漢書·東夷傳》注〉
《竹書紀年》曰:(槐)三年,(九夷來御)。〈《通鑑外紀》卷二〉
- 「九夷」之称,典籍恒见。《墨子·非攻中》:「九夷之国,莫不宾服。」
- 《尔雅·释地》云:「九夷、八狄、七戎、六蛮,谓之四海。」
《竹書紀年》曰:洛伯用與河伯馮夷斗。〈《水經·洛水注》〉
《竹書》作馮夷。〈《山海經·海內北經》注〉
- 雷学淇《竹书纪年义证》卷九云:「河、洛二国名,即西河有洛之类,《周礼》所谓泽国也。」
- 斗者,《说文》曰「遇也」,《玉篇》曰「争也」,谓相遇而争,初非有心于战也。
《紀年》曰:后芬立四十四年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二皇王部〉
《紀年》云:「后荒即位,元年,以玄圭賓於河,命九東狩於海,獲大鳥。」〈《北堂書鈔》卷八九禮儀部〉
《紀年》曰:后荒即位,元年,以玄璧賓於河,狩於海,獲大魚。〈《初學記》卷一三禮部上〉
《紀年》曰:后芒即位,元年,以玄圭賓於河,東狩於海,獲大魚。后芒陟位,五十八年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二皇王部〉
- 《史记·三代世表》索隐:「帝芒,音亡,一作荒。」诸书所引《纪年》或作「后芒」,或作「后荒」。
- 雷学淇《义证》卷九释「以玄圭宾于河」为「以玄圭沉祭」。
- 《尔雅·释天》:「祭川曰浮沈。」《仪礼·觐礼》:「祭川沈。」其俗起源颇早,甲骨文所记即有「沈」祭,多以祭河,且用圭璧之属。
《竹書》曰:殷王子亥賓於有易而淫焉,有易之君綿臣殺而放之,是故殷主甲微假師於河伯以伐有易,滅之,遂殺其君綿臣也。〈《山海經·大荒東經》注〉
河伯僕牛,皆人姓名托寄也,見《汲郡竹書》。〈《山海經·大荒東經》注〉
- 王亥,见甲骨文与先秦典籍。
- 王国维《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》以仆牛即服牛,论证极详。
《竹書紀年》曰:后洩二十一年,命畎夷、白夷、赤夷、玄夷、風夷、陽夷。〈《後漢書·東夷傳》注〉
《紀年》曰:帝洩二十一年,加畎夷等爵命。〈《通鑑外紀》卷二〉
《紀年》曰:不降即位,六年,伐九苑。立十九年。其弟立,是為帝扃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二皇王部〉
- 不降,《世本》作「帝降」(《史记·夏本纪》索隐引)。
- 雷学淇《竹书纪年义证》卷九云:「九苑,国名,地系未详。」
《汲冢書》曰:胤甲居於河西,天有妖鍵,十日並出。又言:本有十日,迭次而運照無窮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四天部〉
《汲郡竹書》曰:胤甲即位,居西河,有妖孽,十日並出。〈《山海經·海外東經》注〉
《汲冢書》曰:胤甲居西河,天有孽,日並出。〈《開元佔經》卷六〉
《紀年》曰:帝廑一名胤甲,即位居西河,天有祅孽,十日並出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二皇王部〉
《汲冢紀年》曰:胤甲即位,居西河,十日並出,其年胤甲陟。〈《通鑑外紀》卷二〉
- 天有十日,十日并出,本为古代神话传说。
- 《庄子。齐物论》「昔者十日并出,万物皆焦。」《楚辞。招魂》:「十日并出,流金铄石些。」《淮南子。本经训》:「逮至尧之时,十日并出,焦禾稼,杀草木,而民无所食。」
- 闻一些多《楚辞校补》云:「案古言天有十日,更番运照,则一时仍只一日,此犹常态也。又言十日并出,则十日同时俱出,故其为热酷烈,异于常时。」
《紀年》曰:后昊立三年(帝皋也)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二皇王部〉
《紀年》曰:后發一名后敬,或曰發惠(其子立,為桀)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二皇王部〉
《紀年》云:后發即位,元年,諸夷賓於王門,再保庸會於上池,諸夷入舞。〈《北堂書鈔》卷八二禮儀部〉
《竹書紀年》曰:后發即位,元年,諸夷賓於王門,諸夷入舞。〈《後漢書,東夷傳》注〉
(《竹書紀年》)又曰:后發即位,元年,諸夷賓於王門,諸夷入舞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七八〇四夷部〉
《紀年》曰:(發)元年,(諸夷賓於王門,獻其樂舞)。〈《通鑑外紀》卷二〉
薛瓚《漢書集注》……(《汲郡古文》)又云:……桀又居之。〈《水經·巨洋水注》〉
臣瓚曰:……《汲郡古文》云:……桀又居之。〈《漢書·地理志》注〉
臣瓚云:……《汲冢古文》云:……桀又居之。〈《史記·夏本紀》正義〉
《汲冢古文》云:……桀又居之。〈《史記·周本紀》正義〉
《汲冢竹書》曰:不窋之晜孫。〈《爾雅·釋親》注〉
- 《释亲》:「玄孙之子为来孙,来孙之子为晜孙。」注:「晜,后也。」
- 《存真》列于后桀之世,云:「晜孙者,玄孙之孙,己之六世孙也。此云『不窋之晜孙』,不知所指,意者其指公刘乎?」
《紀年》曰:后桀伐岷山,岷山女於桀二人,曰琬、曰琰。桀受二女,無子,刻其名於苕華之玉,苕是琬,華是琰。而棄其元妃於洛,曰末喜氏。末喜氏以與伊尹交,遂以間夏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一三五皇親部〉
《汲冢書》所謂苕華之玉。〈《山海經·西山經》注〉
郭璞曰:《汲冢竹書》曰:桀伐岷山,得女二人,曰琬,曰琰。桀愛二女,斲其名於苕華之玉,苕是琬,華是琰也。〈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集解〉
劉苕華。《紀年》。〈《北堂書鈔》卷二一帝王部〉
《紀年》曰:桀伐懡山,懡山莊王女於桀二女,曰琬,曰琰。桀受二女,無子,斷其名於苕華之玉,苕是琬,華是琰。〈《藝文類聚》卷八三寶玉部〉
《紀年》曰:后桀命扁伐山民,山民女於桀二人,曰琬,曰琰。桀愛二人,女無子焉,斲其名於苕華之玉,苕是琬,華是琰,而棄其元妃於洛,曰妹喜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二皇王部〉
《書紀年》曰:桀伐懡山,獻女於桀,二女曰琬,曰琰。桀受女,刻其名於苕華之玉,苕是琬,華是琰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三八一人事部〉
炖煌高納之郡府《紀年》曰:桀伐岷山,岷山女於桀二女,曰琬,曰琰。桀愛二女,無子,刻其名於苕華之玉,苕是琬,華是琰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〇五珍寶部〉
炖煌《紀年》曰:桀伐岷山,岷山女於桀二女,曰琬,曰琰。桀愛二女,無子,刻其名於苕華之玉,苕是琬,華是琰。〈《事類賦》注卷九玉〉
- 《韩非子·难四》曰:「是以桀索琒山之女,……而天下离。」「琒山」即「岷山」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一年》:「桀克有缗以丧其国。」是「琒山」亦即「有缗」。《楚辞·天问》:「桀伐蒙山,何所得焉?」「岷」、「蒙」又一声之转。
- 《国语·晋语一》「妹喜有宠,于是乎与伊尹比而亡夏」,与此合。又《订补》云:「按《孙子·用间篇》:『昔殷之兴也,伊挚在夏……。故明君贤将能以上智为间者,必成大功。』伊挚即是伊尹,与此『遂以间夏』语相合,可以互证。」
《汲冢古文》曰:夏桀作傾宮、瑤台,殫百姓之財。〈《文選·東京賦》注〉
《汲郡地中古文冊書》曰:桀築傾宮,飾瑤台。 〈《文選·吳都賦》注〉
《汲冢古文》曰:桀作傾宮,飾瑤台。〈《文選·七命》注〉
《紀年》曰:……桀傾宮,飾瑤台,作瓊室,立玉門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二皇王部〉
- 《晏子春秋·内篇谏下》:「及夏之衰也,其王桀背弃德行,为璇室、玉门。」
- 雷学淇《竹书纪年义证》卷一〇云:倾宫者,倾危之义,言高也。高诱《淮南·墬形》注云:「宫满一顷」,此言大矣。
《書紀年》曰:夏桀末年,社坼裂,其年為湯所放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八〇咎徵部〉
- 《淮南子》云:「桀之时,植社槁而櫊裂」,即谓此也。
《紀年》曰:……湯遂滅夏,桀逃南巢氏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二皇王部〉
《紀年》曰:……自禹至桀十七世,有王與無王,用歲四百七十一年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二皇王部〉
《汲冢紀年》曰:有王與無王,用歲四百七十一年矣。〈《史記·夏本紀》集解〉
徐廣曰:……案《汲冢紀年》曰:有王與無王,用歲四百七十一年。〈《史記·夏本紀》索隱〉
《紀年》曰:凡夏自禹以至於桀,十七王。〈《文選·六代論》注〉
《汲冢紀年》曰:(夏十七王)四百七十一年。〈《通鑑外紀》卷二〉
殷纪
《紀年》曰:湯有七名而九征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三皇王部〉
- 《金楼子·兴王篇》云:「(成汤)凡有七号:一名姓生, 二云履长,三云瘠肚,四云天成,五云天乙,六云地甲 ,七云成汤。」或出于纬书,不尽可信。
- 甲骨文作「唐」或「大乙」。
- 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:「(汤)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。」《帝 王世纪》:「(成汤)凡二十七征,而德施于诸侯。」(《御览》卷八三引)《广弘明集》卷一一法琳《对傅奕废佛僧事》所云:「汤凡九征二十七战」,则综合《纪年》、《世纪》之文。所谓「九征」、「十一征」、「二十七征」,皆言其征伐之频繁。
《紀年》曰:外丙勝居亳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三皇王部〉
- 甲骨文作「卜丙」。
- 《广弘明集》卷一一法琳《对傅奕废佛僧事》:「伊尹立汤子胜」,胜即外丙,似亦据《纪年》。
《紀年》又稱:殷仲壬即位,居亳,其卿士伊尹。〈《春秋經傳集解後序》(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三皇王部引杜預《春秋後序》同)〉
《紀年》云:殷仲壬即位,居亳,其卿士伊尹。〈《尚書·咸有一德》正義〉
《汲冢紀年》曰:殷仲壬即位,居亳,其卿士伊尹。〈《通鑑外紀》卷二〉
- 甲骨文无仲壬,董作宾云:「卜辞中不见中壬,疑南壬即是中壬。卜辞中帝王名称,日干上一字,多与后世所传者异,如示之与主,虎之与沃,羌之与阳,康之与庚,皆是,而其他先祖皆有祭,中壬不能独无。」
- 伊尹,甲骨文有「伊尹」、「伊」、「伊奭」诸称。又有「黄尹」,亦即伊尹。
《紀年》又稱:……仲壬崩,伊尹放大甲於桐,乃自立也。伊尹即位,放大甲七年,大甲潛出自桐,殺伊尹,乃立其子伊陟、伊奮,命復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。〈《春秋經傳集解後序》(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三皇王部引杜預《春秋後序》略同)〉
(《紀年》):太甲殺伊尹。〈《晉書·束皙傳》〉
《紀年》云:……仲壬崩,伊尹放太甲於桐而自立也。伊尹即位於太甲七年,太甲潛出自桐,殺伊尹,乃立其子伊陟、伊奮,命復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。〈《尚書·咸有一德》正義〉
《紀年》曰:太甲潛出自桐,殺伊尹。〈《文選·豪士賦》注〉
《汲冢書》云:……太甲殺伊尹。〈《史通·疑古》〉
(《竹書紀年》):太甲殺伊尹。〈《史通·雜說上》〉
《汲冢書》云:伊尹自篡立後,太甲潛出,親殺伊尹而用其子。〈《廣弘明集》卷一一法琳《對傅奕廢佛僧事》〉
《汲冢紀年》稱:伊尹放太甲於桐,尹乃自立,暨及位於太甲七年,太甲潛出自桐,殺伊尹,乃立其子伊陟、伊奮,命復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。〈柳開《河東集》卷三《太甲誅伊尹論》〉
《汲冢紀年》曰:……仲壬崩,伊尹放太甲於桐,乃自立也。伊尹即位於太甲七年,太甲潛出自桐,殺伊尹,乃立其子伊陟、伊奮,命復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。〈《通鑑外紀》卷二〉
- 甲骨文作「太甲」。据史籍,太甲,太丁之子,汤孙。
- 《孟子·万章上》:「伊尹相汤以王于天下,汤崩,大丁未立,外丙二年,仲壬四年。太甲颠覆汤之典刑,伊尹放之于桐。三年,太甲悔过,自怨自艾,于桐处仁迁义,三年以听伊尹之训己也,复归于亳。」
- 《史记·殷本纪》:「汤崩,太子太丁未立而卒,于是乃立太丁之弟外丙,是为帝外丙。帝外丙即位三年崩,立外丙之弟中壬,是为帝中壬。帝中壬即位四年崩,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。……帝太甲既立三年,不明,暴虐,不遵汤法,乱德,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。三年,伊尹摄行政当国,以朝诸侯。帝太甲居桐宫三年,悔过自责反善,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。」
按《紀年》太甲唯得十二年。〈《史記·魯世家》索隱〉
《紀年》曰:沃丁絢即位,居亳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三皇王部〉
- 甲骨文作「○丁」,或释「羌丁」。
《紀年》曰:小庚辯即位,居亳(即太庚也)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三皇王部〉
- 甲骨文作「大庚」。
《紀年》曰:小甲高即位,居亳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三皇王部〉
- 甲骨文作「小甲」。
《紀年》曰:雍己骸即位,居亳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三皇王部〉
- 甲骨文作「邕巳」。
《紀年》曰:仲丁即位,元年,自亳遷於囂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三皇王部〉
- 案《史记·殷本纪》:「帝仲丁迁于隞。」索隐云:「隞亦作嚣。」《通鉴外纪》二:「仲丁自亳迁都嚣」,即作「嚣」。隞与嚣音近相通。
- 甲骨文作「中丁」。
《竹書紀年》曰:仲丁即位,征於藍夷。〈《後漢書·東夷傳》注〉
(《竹書紀年》)又曰:仲丁即位,征於藍夷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七八〇四夷部〉
《紀年》曰:外壬居囂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三皇王部〉
- 甲骨文作「卜壬」。
《紀年》曰:河亶甲整即位,自囂遷於相。征藍夷,再征班方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三皇王部〉
- 《吕氏春秋·音初》:「殷整甲徙宅河西,犹思故处,实始作为西音。」「整甲」即「河亶甲整」,「徙宅河西」,即「迁于相」,「故处」即「嚣」,所记为一事。
- 甲骨文作「戋甲」,郭沫若云:「戋甲当即河亶甲,河亶者戋之缓言也。」
《紀年》曰:祖乙勝即位,是為中宗,(居庇)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三皇王部〉
- 《尚书·无逸》:「昔在殷王中宗,严恭寅畏,天命自度,治民祗惧,不敢荒宁。肆中宗之享国,七十有五年。」《伪孔传》、《史记·殷本纪》及郑玄《诗·烈祖》笺皆以中宗为太戊。
- 王国维云:「戬寿堂所藏殷契文字中,有断片,存字六,曰:『中宗祖乙牛,吉。』」
- 《史记·殷本记》:「帝祖乙立,殷复兴。」
《紀年》曰:帝開甲踰即位,居庇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三皇王部〉
- 《史记·殷本纪》作「沃甲」。
- 甲骨文作「○甲」,或释「羌甲」。
《紀年》曰:祖丁即位,居庇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三皇王部〉
- 甲骨文作「且(祖)丁」。
《紀年》曰:南庚更自庇遷於奄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三皇王部〉
- 甲骨文作「南庚」。
《紀年》曰:陽甲即位,居奄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三皇王部〉
《竹書》曰:和甲西征,得一丹山。〈《山海經·大荒北經》注〉
- 甲骨文作「象甲」,或释「兔甲」。郭沫若同志云:「象、○与阳同部,则象甲若○甲即阳甲矣。」
《紀年》曰:盤庚旬自奄遷於北蒙,曰殷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三皇王部〉
《竹書紀年》曰:盤庚即位,自奄遷於北蒙,曰殷。〈《水經·洹水注》〉
瓚曰:……《汲冢古文》曰:盤庚遷於此汲冢,曰殷虛。南去鄴三十里。〈《史記·項羽本紀》集解〉
《汲冢古文》云:盤庚自奄遷於殷。殷在鄴南三十里。〈《尚書·盤庚》正義〉
《汲冢古文》云:盤庚自奄遷於殷。〈《尚書·祖乙書序》正義〉
《汲冢古文》云:盤庚自奄遷於北蒙,曰殷虛。南去鄴州三十里。〈《史記·項羽本紀》索隱〉
《括地誌》云:……《竹書紀年》云:盤庚自奄遷於北蒙,曰殷墟。南去鄴四十里。〈《史記·殷本紀》正義〉
《汲冢古文》云:盤庚自奄遷於殷。殷在鄴南三十里。〈《通鑑外紀》卷二〉
- 《尚书序》:「盘庚五迁,将治亳殷。」
《括地誌》云:……《竹書紀年》:自盤庚徙殷,至紂之滅,兩百七十三年,更不徙都。紂時稍大其邑,南距朝歌,北據邯鄲及沙丘,皆為離宮別館。〈《史記·殷本紀》正義〉
《汲郡古文》:殷時已有應國。〈《水經·滍水注》〉
《括地誌》云:……《汲冢古文》云:殷時已有應國。〈《史記·梁孝王世家》正義〉
臣瓚曰:……(應),《汲郡古文》殷時已自有國。〈《漢書·地理志》注〉
《汲冢古文》:商時已有應國。〈《輿地廣記》卷九汝州葉縣〉
- 今本《纪年》云:「盘庚七年,应侯来朝」,或是《竹书》本文,但未见古籍援引,未敢信也。
《紀年》曰:小辛頌即位,居殷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三皇王部〉
- 甲骨文作「小辛」。
《紀年》曰:小乙斂居殷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三皇王部〉
- 甲骨文作「小乙」。
《紀年》曰:祖庚躍居殷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三皇王部〉
- 甲骨文作「且(祖)庚」。
《紀年》曰:帝甲載居殷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三皇王部〉
- 甲骨文作「且(祖)甲」。
- 《国语·周语下》:「帝甲乱之,七世而陨。」韦昭注:「至纣七世而亡也。」祖甲至纣正当七世,是「帝甲」即「祖甲」。
《紀年》曰:馮辛先居殷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三皇王部〉
- 《帝王世纪》作「凭辛」(《史记·殷本纪》索隐引),「凭辛」即「冯辛」。
- 甲骨文作「且(祖)辛」。
《紀年》:庚丁居殷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三皇王部〉
- 甲骨文作「康且(祖)丁」或「康丁」。
- 郭沫若云:「康祖丁或作康丁,罗振玉云:『《史记》作庚丁,为康丁之讹,商人以日为名,无一人兼用两日者。』」
《紀年》曰:武乙即位,居殷。三十四年,周王季歷來朝,武乙賜地三十里,玉十獴,馬八疋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三皇王部〉
- 甲骨文作「武且(祖)乙」。
《竹書紀年》曰:武乙三十五年,周王季伐西落鬼戎,俘二十翟王。〈《後漢書·西羌傳》注〉
《竹書紀年》曰:武乙三十五年,周俘狄王。〈《通鑑外紀》卷二〉
- 「西落鬼戎」即甲骨文、西周金文及《易》、《诗》等典籍之「鬼方」。
- 《易·未济九四》:「震,用伐鬼方,三年,有赏于大国。」昔人多以为系武丁时事,与《既济九三》之「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」同。《尚书·召诰》:「呜呼!皇天上帝,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。」《大诰》:「天休于宁(文)王,兴我小邦周。」周人称殷为「大国」,自称「小邦」。因此,「有赏于大国」,即有赏于殷,非指殷高宗武丁伐鬼方,其事甚明。
- 《诗·鲁颂·閟宫》:「不亏不崩,不震不腾。」郑笺:「震、腾,皆谓僭踰相侵犯。」《易》之「震」,亦当作如是解。
《竹書紀年》曰:太丁二年,周人伐燕京之戎,周師大敗。〈《後漢書·西羌傳》注〉
《紀年》曰:太丁二年,(周公季伐燕京之戎,周師大敗)。〈《通鑑外紀》卷二〉
- 甲骨文作「文武丁」,当以作「文丁」为是。
- 《淮南子·墬形训》曰:「汾出燕京。」高诱注云:「燕京,山名也,在太原汾阳,水所出。」
- 据此,是燕京之山当殷末政衰为戎所据。
《紀年》曰:太丁三年,洹水一日三絕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三皇王部〉
- 洹水在殷都之旁。
- 甲骨文有「洹其乍(作)兹邑祸」(《殷虚书契续编》四·二八·四)。谓洹水泛滥,殷都受灾,此武丁时所卜。
- 「其杂于洹泉大三牢,宜○」(《殷虚文字甲编》九0三)。谓以牛羊杂祭于洹水,祈其不为灾祸,此武乙、文丁时所卜。洹水固可以泛滥,亦可以因旱而绝流,此次祭祀洹水,与《纪年》所记「洹水一日三绝」,可能为一事。
《竹書紀年》曰:太丁四年,周人伐余無之戎,克之。周王季命為殷牧師。〈《後漢書·西羌傳》注〉
《紀年》曰:武乙即位,周王季命為殷牧師。〈《文選·典引》注〉
《紀年》曰:太丁四年,(周伐余無之戎,克之。太丁命公季為牧師)。〈《通鑑外紀》卷二〉
- 王季为牧师有武乙、文丁、帝乙三说。
《竹書紀年》曰:太丁七年,周人伐始呼之戎,克之。〈《後漢書·西羌傳》注〉
《紀年》曰:太丁七年,(又伐克始呼之戎)。〈《通鑑外紀》卷二〉
《竹書紀年》曰:(太丁)十一年,周人伐翳徒之戎,捷其三大夫。〈《後漢書·西羌傳》注〉
《紀年》曰:太丁十一年,周伐翳徒戎。〈《通鑑外紀》卷二〉
(《紀年》):文丁殺季歷。〈《晉書·束皙傳》〉
《紀年》云:文丁殺周王云云。〈《北堂書鈔》卷四一政術部〉
《汲冢書》曰:文丁殺季歷。〈《史通·疑古》〉
《竹書紀年》:文丁殺季歷。〈《史通·雜說上》〉
- 《吕氏春秋·首时》:「王季历困而死,文王苦之。」高诱注:「王季历,文王之父也。勤劳国事,以至薨没,故文王哀思苦痛也。」
- 《晋书·束皙传》引《竹书纪年》,称季历为殷王文丁所杀,与《史记·周本纪》及此注不同。(案《周本纪》云:「季历立,是为公季。公季修古公遗道,笃于行义,诸侯顺之。公季卒,子昌立。」)
《紀年》曰:帝乙處殷。二年,周人伐商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三皇王部〉
- 金文《○其卣》(帝辛时器)作「文武帝乙」。
《紀年》曰:帝辛受居殷。〈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三皇王部〉
臣瓚曰:《汲郡古文》:畢西於豐三十里。〈《漢書·劉向傳》注〉
《汲冢古文》曰:殷紂作瓊室,立玉門。〈《文選·東京賦》注〉
《汲郡地中古文冊書》曰:紂作瓊室,立玉門。〈《文選·吳都賦》注〉
《紀年》曰:帝辛受時,天大曀。〈《開元佔經》卷一〇一〉
- 曀:阴而有风。
《汲冢紀年》曰:湯滅夏以至於受,二十九王,用歲四百九十六年。〈《史記·殷本紀》集解〉
《紀年》曰:殷自成湯滅夏以至於受,二十九王。〈《文選·六代論》注〉
《汲冢紀年》曰:二十九王,四百九十六年。〈《通鑑外紀》卷二〉
周纪
《竹书》:十一年庚寅,周始伐商。〈《 新唐书·历志》〉
- 此唐代一行《历议》所引,「庚寅」二字为一行推算所得,非《纪年》原文。唐兰先生云:「唐代一行根据《尚书·武成》的月日,用他的『大衍历』来推算,认为伐纣应该是庚寅。」
- 《尚书·泰誓书序》:「惟十有一年,武王伐殷,一月戊午,师渡孟津。」与《纪年》合。
《竹书纪年》曰:周武王率西夷诸侯伐殷,败之于坶野。〈《水经·清水注》〉
- 《尚书·牧誓》:「时甲子昧爽,王朝至于商郊牧野。」《书序》:「武王戎车三百两,虎贲三百人,与受战于牧野,作《牧誓》。」郑康成曰:「『牧』一作『坶』。」孙星衍云:「『牧』作『坶』者,《说文》云:『朝歌南七十里地。』
- 《存真》云:「『西夷诸侯』即《牧誓》之庸、蜀、羌、髳、微、卢、彭、濮也。」
- 近出周初金文《利簋》,记武王伐纣事,云:「珷(武)征商,隹(唯)甲子朝。」即为是役。此称「甲子朝」,与《牧誓》「时甲子昧爽,王朝至于商郊牧野」合。《逸周书·世俘》:「维一月丙午旁生魄,若翼日丁未,王乃步自于周,征伐商王纣,越若来。二月既死魄,越五日甲子,朝至接于商,则咸刘商王纣,执矢恶臣百人。」《吕氏春秋·简选》:「武王虎贲三千人,简车三百乘,以要甲子之事于牧野,而纣为禽。」又《首时》:「(武王)立十二年,而成甲子之事。」武王以甲子日败纣于牧野,所谓「甲子之事」,金文、《尚书》以及《吕氏春秋》所记皆合。
《竹书纪年》曰:武王亲禽帝受于南单之台,遂分天之明。〈《水经·淇水注》〉
晋束皙《汲冢书抄》云:周武王亲禽受于南单之台。《初学记》卷二四居处部
《郡国志》曰:……《纪年》曰:武王擒纣于南单之台。《太平御览》卷一七八居处部
《纪年》曰:武王擒纣于南单之台。《太平寰宇记》卷五六卫州卫县
- 《水经·淇水注》:「南单之台,盖鹿台之异名也。」
《竹书》云:年四十五。〈《真诰》卷一五注〉
《纪年》曰:康王六年,齐太公望卒。《太公吕望表》,〈《金石萃编》卷二五〉
晋侯筑宫而美,康王使让之。《纪年》云。〈《北堂书钞》卷一八帝王部〉
《纪年》曰:成、康之际,天下安宁,刑措四十年不用。〈《文选·贤良诏》注〉
《纪年》曰:成、康之际,天下安宁,刑措四十余年不用。《文选·永明九年策秀才文》注
《纪年》曰:成、康之际,天下安宁,刑措四十余年不用。《太平御览》卷八五皇王部
《纪年》曰:周昭王十六年,伐楚荆,涉汉,遇大兕。〈《初学记》卷七地部下〉
- 《左传·僖公四年》:「昭王南征而不复,寡人是问」,「昭王之不复,君其问诸水滨。」此齐桓公伐楚,管仲与楚使讯答之辞。《吕氏春秋·音初》:「周昭王亲将征荆,辛余靡长且多力,为王右。还反涉汉,梁败,王及祭公抎于汉中,辛余靡振王北济,又反振祭公。」
- 西周金文多记昭王南征伐楚事,《○驭○》:「○驭(御)从王南征,伐楚荆。」《过伯○》:「过白(伯)从王伐反荆。」《贞○》:「贞从王伐荆。」唐兰先生以为均昭王南征时器(《两周金文辞大系》考释页五四)。
- 《楚辞·天问》:「昭后成游,南土爰底,厥利维何,逢彼白雉。」闻一多云:「『雉』当为『兕』,声之误也。」
《纪年》曰:周昭王十九年,天大曀,雉兔皆震,丧六师于汉。〈《初学记》卷七地部下〉
《纪年》曰:周昭王十九年,天大曀,雉兔皆震。《开元占经》卷一〇一
《书纪年》曰:昭王十九年,天大曀,雉兔皆震。《太平御览》卷九〇七兽部
- 此亦记昭王南征事。西周金文屡见「六○」或「西六○」之称,徐中舒先生云:「西六○为王之禁军,《大雅·朴棫》之诗云:『周王于迈,六师及之』,此六师应即金文的西六○。西六○为王禁卫,随时皆在王之左右,所以王行而『六师及之』。」(《禹鼎的年代及其相关问题》,《考古学报》一九五九年第三期。)
《书纪年》曰:周昭王末年,夜有五色光贯紫微。其年,王南巡不返。〈《太平御览》卷八七四咎微部〉
- 「王南巡不返」,即《左传·僖公四年》之「昭王南征而不复」。
- 《史记·周本纪》:「昭王南巡狩不返,卒于江上。其卒不赴告,讳之也。」
《纪年》:穆王元年,筑祗宫于南郑。〈《穆天子传》注〉
- 《左传·昭公十二年》:「昔穆王欲肆其心,周行天下,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。祭公谋父作《祈招》之诗,以止王心,王是以获没于祗宫也。」
- 正义:「马融曰:『祗宫,圻内游观之宫也。』」
(《纪年》):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,非穆王寿百岁也。〈《晋书·束皙传》〉
- 《尚书·吕刑》:「惟吕命,王享国百年,耄荒。」《伪孔传》:「言吕侯见命为卿时,穆王以享国百年耄乱荒忽。」《论衡·气寿》:「周穆王享国百年。」束皙隐括《纪年》之语,以驳传统所谓穆王寿百岁之说。
- 雷学淇《竹书纪年义证》卷二一云:「传云自武王至穆王享国百年,谓武王在位十七年,成王三十七年,康王二十六年,昭王十九年,至穆王元年,共享国百年也。」《存真》同。此据今本《纪年》为说,除昭王十九年外,其余年数未见征引,是否可信,今不敢必。
《纪年》曰:穆王所居郑宫、春宫。〈《太平御览》卷一七三居处部〉
郑宫、春宫。见《纪年》,穆王所居室。《初学纪》卷二四居处部
《纪年》曰:北唐之君来见,以一骊马是生绿耳。〈《穆天子传》注〉
郭璞曰:《纪年》云:北唐之君来见,以一骊马是生绿耳。《史记·秦本纪》集解
《纪年》曰:北唐之君来见,骊马是生绿耳。《尔雅·释畜》正义
- 《逸周书·王会》:「北唐以闾。」孔晁注:「北唐,戎之在西北者。」
《竹书》亦曰:穆王北征,行流沙千里,积羽千里。〈《山海经·大荒北经》注〉
《纪年》曰:穆王北征,行积羽千里。《穆天子传》注
《竹书》曰:穆王北征,行流沙千里,积羽行千里。《文选·江赋》注
- 《存真》云:「《大荒北经》云:『有大泽,方千里,群鸟所解。』《穆天子传》云:『北至广厚之野,飞鸟所解其羽乃于此中,鸟兽绝群,载羽百车。』即谓此也。」
【天子北征于犬戎】。《纪年》又曰:取其五王以东。〈《穆天子传》注〉
《纪年》曰:穆王十三年,西征,至于青鸟之所憩。〈《艺文类聚》卷九一鸟部〉
《竹书》曰:穆王西征,至于青鸟所解。《山海经·西山经》注
《纪年》曰:穆王十三年,西征,至于青鸟之所解。《太平御览》卷九二七羽族部
- 《存真》云:「《西山经》云:『三危之山,三青鸟居之。』注曰:『今在敦煌郡,三青鸟主为西王母取食者,别自栖息于此山也。』《艺文类聚》引郭璞赞曰:『山名三危,三鸟所憩。往来昆仑,王母是隶。穆王西征,旋轸斯地。』」是《纪年》原文当作「憩」。
《纪年》:穆王十七年,西征昆仑丘,见西王母。其年来见,宾于昭宫。〈《穆天子传》注〉
《纪年》曰:穆王见西王母,西王母止之曰:「有鸟○人。」《穆天子传》注
《竹书》:穆王(五)十七年,西王母来见,宾于昭宫。《山海经·西山经》注
《纪年》云:穆王十七年西征,见西王母,宾于昭宫。《列子·周穆王》释文
郭璞曰:《纪年》云:穆王十七年,西征于昆仑丘,见西王母。《史记·秦本纪》集解
《纪年》曰:周穆王十七年,西征,至昆仑丘,见西王母,王母止之。《艺文类聚》卷七山部
《纪年》曰:穆王十七年,西征,至于昆仑丘,见西王母,乃宴。《白氏六帖事类集》卷二昆仑山
《纪年》曰:周穆王十七年,西征,至昆仑丘,见西王母。《太平御览》卷三八地部
- 雷学淇《竹书纪年义证》卷二二云:「『○』字本或作『○』,字书无此字。《尔雅·释训》曰:『甹夆,掣曳也。』司马相如《上林赋》曰:『适足以甹君自损。』晋灼注曰:『甹,古贬字。』然则○或是○,即古砭字,谓以喙刺人如针石也,否则即掣曳之矣。盖王见西王母,犹欲西征,故西王母止之曰:『有鸟○人』,而王始由西而北也。」
留昆国见《纪年》。〈《穆天子传》注〉
- 《存真》列于穆王,作「【留昆氏来宾】」。《辑校》作「留昆」,附于「无年世可系者」。《穆天子传》:「留昆归玉百枚。」注即引《纪年》以释「留昆」,郭璞往往以《纪年》证《穆传》,此所述自当为一事。今本《纪年》作「十五年春正月,留昆氏来宾」。《存真》据此。现姑次于穆王西征之后。
《纪年》曰:穆王十七年,起师至九江,以鼋为梁。〈《广韵》卷一(二十二元)〉
《纪年》曰:周穆王三十七年,伐楚,大起九师,至于九江,比鼋鼍为梁。《艺文类聚》卷九水部
《纪年》曰:周穆王七年,大起师,东至于九江,架鼋鼍以为梁。《太平御览》卷七三地部
《纪年》曰:周穆王四十七年,伐纡,大起九师,东至于九江,比鼋以为梁。《太平御览》卷三〇五征伐部
北龟为梁。《纪年》。《北堂书钞》卷一六帝王部
《纪年》云:周穆王伐大越,起九师,东至九江,驾鼋鼍以为梁也。《北堂书钞》卷一一四武功部
《纪年》曰:周穆王三十七年,东至于九江,比鼋鼍以为梁。《初学记》卷七地部下
《纪年》曰:周穆王三十七年,征伐,大起九师,东至于九江,叱鼋鼍以为梁。《文选·江赋》注
《纪年》曰:周穆王三十七年,伐纣,大起九师,东至于九江,叱鼋鼍以为梁。《文选·恨赋》注
《纪年》曰:周穆王三十七年,伐荆,东至九江,比鼋鼍为梁而渡。《白氏六帖事类集》卷三桥
《纪年》:周穆王东至于九江,叱鼋鼍以为梁。《事类赋》注卷六江
《书纪年》曰:穆王三十七年,起师,至九江,以鼋为梁也。《太平御览》卷九三二鳞介部
《汲冢纪年》曰:(穆王)三十七年,(王起六师,至于九江,伐楚)。《通鉴外纪》卷三
- 《存真》云:「『纡』当作『纾』,形近而讹,『纾』、『舒』通用。(《周礼·士师》释文:「纾」本亦作「舒」。《诗》「彼交匪纾」,《荀子·劝学篇》作「匪交匪舒」。)」洪亮吉《春秋左传诂》卷二〇云:「《史记·齐世家》:『常执简公于徐州』,索隐:『徐字从人。』《说文》作『□』,音舒。《战国策》:『楚威王战胜于徐州。』高诱注『徐州或作舒州,是时属齐。』案舒、徐、□古字通。」是穆王之伐纡当即伐徐。
- 《史记秦本纪》:「造父以善御幸于周缪王,得骥温骊、骅骝、騄耳之驷,西巡狩,乐而忘归。徐偃王作乱,造父为缪王御,长驱归周,一日千里以救乱。」《赵世家》:「造父幸于周缪王,造父取骥之乘匹,与桃林盗骊、骅骝、绿耳,献之缪王。缪王使造父御,西巡狩,见西王母,乐之忘归。而徐偃王反,缪王日驰千里马,攻徐偃王,大破之。」则《纪年》所记穆王之伐徐,或即攻徐偃王事。
- 《楚辞·离骚》:「麾蛟龙使梁津兮。」王逸注:「似周穆王之越海,比鼍鼋以为梁也。」王氏汉人,生当《纪年》出土之前,必源于他书。《书钞》引作「伐大越」者,或为王注所云「越海」之误。
- 意者穆王南征似有一大段故事,如架鼋鼍以为梁,君子为鹤,小人为飞鸮(见下),以及《左传·昭公四年》之「穆有涂山之会」。(涂山,杜注在寿春东北。)此种种有关南征之传说,当与《穆天子传》所记西征相类。
《纪年》曰:穆王南征,君子为鹤,小人为飞鸮。〈唐写本《修文殿御览》残卷〉
《纪年》曰:穆王西征,还里天下,亿有九万里。〈《穆天子传》注〉
《纪年》曰:穆王东征天下二亿二千五百里,西征亿有九万里,南征亿有七百三里,北征二亿七里。《开元占经》卷四
- 郭璞《注山海经序》云:「案汲郡《竹书》及《穆天子传》,……穆王驾八骏之乘,右服盗骊,左骖騄耳,造父为御,奔戎为右,万里长骛,以周历四荒。名山大川,靡不登济。东升大人之堂,西燕王母之庐,南跞鼋鼍之梁,北蹑积羽之衢,穷欢极娱,然后旋归。」所论即穆王四征,西南北皆见《纪年》,唯「东升大人之堂」未见征引,(《山海经·大荒东经》云:「有大人之国,有大人之市,名曰大人之堂。」)亦不见《穆传》,疑出《纪年》,以无确证,姑识于此。
- 《楚辞·天问》:「穆王巧梅,夫何为周流?环理天下,夫何索求?」是《纪年》之「还里」应作「环理」,「还」、「环」古通,即周行天下之意。
《汲冢纪年书》曰:懿王元年,天再旦于郑。〈《太平御览》卷二天部〉
《汲冢纪年书》曰:懿王元年,天再启。《开元占经》卷三
《汲冢纪年》:懿王元年,天再旦于郑。《事类赋》注卷一天
《纪年》曰:夷王二年,蜀人、吕人来献琼玉,宾于河,用介珪。〈《太平御览》卷八五皇王部〉
《纪年》云:夷王二年,蜀人、吕人来献琼玉。《北堂书钞》卷三一
- 雷学淇《竹书纪年义证》卷二三云:「《尔雅·释诂》曰:『介,大也。』《释器》曰:『圭大尺二寸,谓之介。』盖此犹夏后芒以玄珪宾于河矣。」
《纪年》云:【夷王】三年,致诸侯,烹齐哀公于鼎。〈《史记·周本纪》正义〉
《纪年》曰:……【夷王】三年,王致诸侯,烹齐哀公于鼎。《太平御览》卷八五皇王部
《书纪年》云:夷王猎于杜林,得一犀牛。〈《太平御览》卷八九〇兽部〉
夷王衰弱,荒服不朝,乃命虢公率六师,伐太原之戎,至于俞泉,获马千匹。(注:见《竹书纪年》。)〈《后汉书·西羌传》注〉
《纪年》云:夷王七年,冬,雨雹,大如砺。〈《北堂书钞》卷一五二天部〉
《纪年》云:夷王七年,冬,雨雹,大如砺。《初学记》卷二天部下
夷王七年,雹如砺。《白氏六帖事类集》卷一雹
《纪年》曰:夷王七年,冬,雨雹,大如砺。《太平御览》卷一四天部
厉王无道,戎狄寇掠,乃入犬丘,杀秦仲之族。王命伐戎,不克。(注:「并见《竹书纪年》。」)〈《后汉书·西羌传》注〉
(《竹书》):秦无历数,周世陪臣。
《竹书》云:自秦仲以前,本无年世之纪。〈《广弘明集》卷一一《对傅奕废佛僧事》〉
王既亡,有共伯和者摄行天子事。〈《晋书·束皙传》〉
《汲冢纪年》则云:共伯和干王位。《史记·周本纪》索隐
《纪年》云:共伯和即干王位。《庄子·让王》释文
《竹书纪年》:……共伯名和。《史通·杂说上》
《汲冢书》:共伯名和。《国语补音》卷一
《汲冢纪年》曰:共国之伯名和,行天子政。《通鉴外纪》卷三
- 《史记·周本纪》索隐:「共,国;伯,爵;和,其名;干,篡也。言共伯和摄王政,故云『干王位』也。」《庄子·让王》:「共伯得乎共首。」司马彪注:「共伯名和,修其行,好贤人,诸侯皆以为贤。周厉王之难,天子旷绝,诸侯皆请以为天子,共伯不听,即干王位。」《史记·周本纪》正义引《鲁连子》:「共伯名和,好行仁义,诸侯贤之。周厉王无道,国人作难,王奔于彘,诸侯奉和以行天子事,号曰『共和元年』。」《吕氏春秋·开春》:「共伯和修其行,好贤仁,而海内皆以来为稽矣。周厉之难,天子旷绝,而天下皆来谓矣。」皆述共伯和事,与《纪年》同。《帝王世纪》:「共伯和干王位。」(《史记·三代世表》索隐引)当本《纪年》。
- 金文有《师○○》,称「白和父若曰」,《师○○》、《师兑○》称「师和父」,郭沫若以为即共伯和(见《两周金文辞大系》考释页一一四),是。
- 《左传·昭公二十六年》:「至于厉王,王心戾虐,万民弗忍,居王于彘,诸侯释位,以间王政。」顾炎武《日知录》卷二五「共伯和」条以为即指共伯和干王位事,疑是。
- 共伯和干王位为西周末年大事,而《史记·周本纪》综述儒家传统之说,以为「召公、周公二相行政,号曰『共和』」。则显与史实不合。
及宣王立,四年,使秦仲伐戎,为戎所杀。王乃召秦仲子庄公,与兵七千人,伐戎破之,由是少却。(注:「并见《竹书纪年》。」)〈《后汉书·西羌传》注〉
《书纪年》曰:宣王三十年,有兔舞镐。〈《太平御览》卷九〇七兽部〉
《纪年》曰:宣王三囗年,有兔舞镐。《初学记》卷二九兽部
《纪年》曰:宣王四十年,有兔舞镐。《白氏六帖事类集》卷二九
后二十七年,王遣兵伐太原戎,不克。(注:「并见《竹书纪年》。」)〈《后汉书·西羌传》注〉
- 《存真》云:「《西羌传》伐太原戎在秦仲伐西戎后二十七年;条戎之役在伐太原戎后五年;下败北戎,灭姜邑,在此后二年。据此差次以补之。」因列此役于宣王三十一年,《辑校》同。
王三十三年,有马化为狐。〈《开元占经》卷一一八〉
《纪年》曰:周宣王时,马化为狐。《广韵》卷四(四十祃)
《纪年》曰:周宣王时,马化为狐。《太平御览》卷八八七咎征部
《书纪年》曰:宣王时,(乌)化为狐。《太平御览》卷九〇九兽部
- 干宝《搜神记》卷六云:「周宣王三十三年,幽王生,是岁有马化为狐。」当本《纪年》。
后五年,王伐条戎、奔戎,王师败绩。(注:「并见《竹书纪年》。」)〈《后汉书·西羌传》注〉
- 《存真》、《辑校》列于宣王三十六年。
后二年,晋人败北戎于汾隰,戎人灭姜侯之邑。(注:「并见《竹书纪年》。」)〈《后汉书·西羌传》注〉
- 《存真》、《辑校》列于宣王三十八年。
明年,王征申戎,破之。(注:「并见《竹书纪年》。」)〈《后汉书·西羌传》注〉
- 《存真》、《辑校》列于宣王三十九年。
后十年,幽王命伯士伐六济之戎,军败,伯士死焉。(注:「并见《竹书纪年》。」)〈《后汉书·西羌传》注〉
- 《订补》云:「案《西羌传》作『后十年』,谓周宣王三十九后十年。宣王四十六年卒,又三年即当幽王三年。」
《纪年》曰:幽王八年,立褒姒之子曰伯服,为太子。〈《太平御览》卷一四七皇亲部〉
《纪年》曰:幽王立褒姒之子伯盘,以为太子。《太平御览》卷八五皇王部
《汲冢纪年》云:平王奔西申,而立伯盘以为太子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六年》正义
- 案《纪年》原文应作「般」,「般」即古文「盘」字。雷学淇《竹书纪年义证》卷二七云:「《尚书》甘盘,《史记·燕世家》作甘般。《商书》盘庚,《国语》作般庚。」甲骨文盘庚亦作般庚。「般」、「服」形近,《国语》等书因误般为服,和、荀循旧误以释《纪年》。
《书纪年》曰:幽王十年九月,桃杏实。〈《太平御览》卷九六八果部〉
盟于太室。《纪年》。〈《北堂书钞》卷二一帝王部〉
- 《左传·昭公四年》:「周幽为大室之盟,戎狄叛之。」《纪年》所记当即此事。《存真》未收,《辑校》附于「无年世可系者」。今本《纪年》云:「(幽王)十年春,王及诸侯盟于太室。」现姑从今本列此。
《汲冢竹书纪年》:(伯盘)与幽王俱死于戏。先是,申侯、鲁侯及许文公立平王于申,以本大子,故称天王。幽王既死,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。周二王并立。〈《左传·昭公二十六年》正义〉
《汲冢纪年》曰:幽王死,申侯、鲁侯、许文公立平王于申,虢公翰立王子余,二王并立。《通鉴外纪》卷三
- 《左传·昭公二十六年》:「至于幽王,天不吊周,王昏不若,用愆厥位,携王奸命。」此携王即王子余臣。雷学淇《竹书纪年义证》卷二七云:「携,地名,未详所在。《新唐书》:《大衍历议》谓丰岐骊携皆鹑首之分,雍州之地,是携即西京地名矣。」《国语·鲁语上》:「幽灭于戏。」韦昭注:「幽,幽王,为西戎所杀。戏,戏山,在西周也。」与《纪年》同。
幽王,凡二百五十七年。〈《史记·周本纪》集解〉
《汲冢纪年》:西周二百五十七年。《通鉴外纪》卷三
《汲冢纪年》曰:自武王至幽王二百五十七年。《通鉴外纪》卷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