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骨文基础讲义
by Ash Norseman
甲骨文构型的特点
1. 变通性
- 一字有多种写法,即异体字多。
- 形体的演进变化很多。
- 往往左右不拘,上下可从。
- 由象形字演变为形声字。
- 构字部件变换或增减可以通用。
- 表意相近的义符,虽然形体不同,亦得相通。
- 以器物为形符的字,虽然器形不同,亦可相通。
e.g.
- 羊:羊角特征不变
- 牛:均突出牛角
- 鸟:鸟喙的特征不变
- 鹿:均像其歧角
- 衣:左衽右衽不分
- 般:像以手执物操舟之状,舟之在左右不拘
- 凤:像凤尾之华美,甲骨文用为风,晚期从凡声,成为形声字
p.s.
- 丄:形义符,加在牛、羊、豕、鹿等下,成甲骨文的「牡」字,表示雄性动物
- 匕:形义符,组甲骨文的「牝」字,表示雌性动物;亦用为「妣」字,用来称呼死去的上二代以上的女性祖先
2. 谨严性
- 有的字结构虽十分相似,但在某些部位不能有分毫之差。
- 有的笔画不能任意增减。
e.g.
- 云:上出头为「旬」
- 豕:尾上卷为「犬」
- 土:一竖破横画,为「七」或「甲」
- 丁:二竖向上露出为「口」
- 邑:二竖向上露出为「祝」,下二笔分开为「兄」
- 日:方框写成圆笔为「白」
- 豆:加盖为「𣪘」
- 玉:三画作斜画为「介」
- 戍:变左右结构为「伐」
- 示:中间一竖弯曲为「云」
- 如:口在女右为「讯」
- 冬/终:缺终端二点为「入」
- 木:加上二点为「燎」
- 力:上加一横为「尤」
- 刀:斜笔向上挑起为「亡」
- 朕:少写左手为「般」
- 父:直画下移为「尹」
- 目:向上旋转 90° 为「臣」
- 贝:下方连接为「心」
- 巫:旋转 45° 为「癸」
- 火:横写为「耳」,平底为「山」
- 每:上缺二笔为「母」
3. 异字同形
一个字形可以代表两个乃至三个音义全然不同的字(在甲骨文中只占少数)。
e.g.
- 「母」「女」
- 「征」「正」「足」
- 「工」「壬」
- 「丙」「内」
4. 合文、倒书、侧书
- 专用名词、成语、数量词合写在一起的情况。
- 甲骨文有时二字刻得很接近,在没有任何其他卜辞辞例证明之下,均不得任意识为合书,也不得任意把二字组合起来识为某一个字。
e.g.
- 先王名
- 先妣名
- 方国名、地名
- 干支、月份
- 成语
- 数量词
- 往往把十位以上数字写成合文
- 单位名称与数字合书
- 「矢」「至」互为倒书
识字、释字和通读卜辞
1. 商代世系
- 卜辞庙号每有倒称之例
- 「大乙」作「乙大」
- 「大甲」作「甲大」
- 「大戊」作「戊大」
- 「祖乙」作「乙祖」
- 特殊称谓
- 祖乙:下乙、中宗祖乙、高祖乙
- 小乙:毓祖乙
- 四祖丁:祖丁,以其在殷先王号丁者居第四位
- 三祖辛:廪辛,其前有祖辛、小辛,其居第三位
- 武乙:武祖乙
- 康丁:康祖丁
- 文丁:文武丁
- 武丁以后,在死后的直系先王庙号前加上「帝」的称号
- 帝丁:武丁
- 帝甲:祖甲
- 文武帝:文丁
2. 甲骨文字的通假
- 形符中从「艸」从「木」可以互通
- 篆文从「辵」之子卜辞常从「止」,可知「辵」「止」二字古文无别
- 「母」常通作「女」,但「女」基本上不能用「母」代
- 从「女」从「人」可通
- 「每」常假作「晦」、「悔」、「诲」
- 「又」假作「右」、「祐」、「侑」
- 「尸」、「人」、「夷」可通
- 「兄」、「祝」可通
- 「易」、「锡」可通
- 「帝」假作「禘」
3. 卜辞中常见的同义词
- 大、天、元
- 妻、母、奭、妾
- 「母」除了母亲义,又有配偶义
- 征、伐、璞、循
- 幸、执、俘、隻(獲)、禽、罗:捉获、捕获
- 多用于征伐卜辞,主要是对人而言
- 隻(獲)、禽、罗:多见于田猎卜辞,主要是对禽兽而言
- 少、小
- 灾、它、尤、祸、蛊:灾祸不吉
- 表示有灾祸在其前冠以「有」
- 无灾祸加「亡」
- 「亡灾」:习见于田猎卜辞
- 「亡祸」:多见于贞旬卜辞
- 「亡它」:多用于王及亲属臣下占卜、祭祀,也用于日夕的时序及个人安危占卜
- 闻、听
- 禾、年
- 不、弗、非、亡、勿、毋
- 叀、于、隹(唯)、其
- 「其」可直接修饰动词
- 「叀」起将宾语置于动词前的作用;或直接修饰名词
- 「叀」、「于」前未见「不」、「弗」等词修饰
- 「隹」可用「不」修饰
- 氏、来、入
- 我、朕、余
- 岁、年、祀
- 田、兽(狩)、省
- 言、舌、告
4. 卜辞中常见的祭名
- 彡、翌、祭、𩚑、𫩻:周祭,按天干日名与王名相应周祭祖先,遍及祖妣,依次举行,周而复始。每一周复,谓之一祀。
- 彡:用鼓乐
- 翌:用羽舞
- 祭:用酒肉
- 𩚑:用黍稷
- 𫩻:最后大合祭
- 御
- 伐:殷代人祭之确证
- 报(祊)
- 尞(祡):烧柴祭天
- 刿:割牲以祭
- 𠦪:祈求之祭,卜辞每多「𠦪雨」、「𠦪年」、「𠦪于某祖先神」
- 往:多于御疾、祈雨有关
- 沈:沈牛于水中
- 薶:掘地及泉实牛于中
- 𫩀:祈丰禳问水旱,通「赛」
- 福:奉尊之祭
- 𥘥:进献品物以祭
- 㞢(侑):向受祭鬼神劝进酒食
- 彡夕、彡日
- 彡夕:于所祭先祖生日上一日举行
- 彡日:于所祭先祖生日之本日举行
- 衣:衣祀疑殷祀
- 烄:祈雨之祭,像人在火上
- 雩:求雨之祭
- 烝:登尝之礼,新获的谷物先荐于寝庙让祖先尝新
- 既:即饩,生牲,杀而不熟,生以为祭
- 即:祭祀用语,像人就食,与「飨」有通用之例
- 宜:即俎,意为祭名或用牲之法
- 血:刏物牲或人牲,献血以祭
- 嫔
- 步:祭祀言「步」者,应读作「酺」
- 新
- 米:以谷米致祭于神组
- 帝:即大祭「禘」,每以帝祭先公和祖乙
- 取:假作「槱」,积薪燔柴
- 正:攘除灾患
5. 关于卜辞的断句
- 有疑难之辞的断句,需要参考他辞而定
- 殷人契刻有一字双用的习惯
卜辞的辞式与辞序
1. 卜辞的组成部分
- 前辞:或称「叙辞」。卜辞前部记有干支、地点、贞人名的部分。
- 命辞:亦称「贞辞」或「问辞」,前辞之后卜问的内容部分。
- 占辞:或成「果辞」,根据卜兆作出的判断之辞。
- 决辞:占卜事项取用与否的专用词,如「用」、「不用」、「兹用」、「兹不用」等。
- 验辞:记录占卜结果应验与否的刻辞。
- 序数:或称「兆序」,为卜辞兆纹旁的数目字,用以标明占卜时的次序,即某一卜兆属于某一事件的贞卜之中的第若干次占卜。
- 兆辞:一称「兆记」,或称「兆语」,即卜兆的专用语,刻于卜兆旁,如「一告」、「二告」、「吉」、「引吉」、「大吉」等。
- 署辞:贡龟、治龟及整治之后甲骨的保管者等人的签名。
2. 单贞卜辞
对某一事件或某一内容只进行一次占卜。
e.g.
- 丙申卜,贞:王今夕亡𡆥。(亡𡆥:犹言无祸)
- 庚寅卜,𡧊贞:□妃亡不若。(亡不若:不会不顺利吧)
3. 重贞卜辞
对于相同的某一内容在一日之内进行二次或二次以上的连续占卜。
e.g.
- 重复若干次
- 甲子卜,宁贞:王宾上甲𫩻亡尤。(宾:傧敬之意;亡尤:犹言无灾异)
- 用字逐渐递减省略
- 己亥卜,内贞:王有石在麓北东作邑于之。一。(之:通兹)
- 王有在麓北东作邑于之。二。
- 作邑于麓。三。
- 只有首辞内容完整,其余相同的卜辞都被省略,只刻字序数
- 壬子卜,𡧊贞:我受年。一。(我:指商地)
- 二。
- 三。
- 四。二告。
- 五
- 六
- 七
- 八
4. 对贞卜辞
对某一内容,以否定和肯定的语意各占卜一次。
内容有选问时日、祭名、用牲种类、用牲数量、地名、年成、方位、祖神、自然神、人物等等。
受选对象的顺序是按世系或数量为序,是有规律的。
- 反卜:否定语意的卜辞
- 正卜:肯定语意的卜辞
- 对贞卜辞以先反卜,次正卜为常
e.g.
- 翌癸卯帝不令风。/ 贞:翌癸卯帝其令风。(上帝是否命令有风)
- 丙寅卜,□贞:父乙不𡧊于且乙。/ 丙寅卜,□贞:父乙𡧊于且乙。(𡧊:宾)
- 贞:方允其来于沚。/ 不其来。(「方」是否侵犯沚地事)
- 庚午卜,内贞:王勿作邑在兹帝若。/ 庚午卜,内贞:王作邑帝若。(若,读作诺;受帝若)
5. 选贞卜辞
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并列的内容分别进行一次占卜,藉以肯定其中的某一吉利内容。
e.g.
- 其一小𫳅。/ 二小𫳅。/ 三小𫳅。大吉。(选问究竟用多少小𫳅为牺牲)
- 庚子卜,行贞:其又(侑)于妣庚牡。/ 贞:牝。(侑祭妣庚时用牡牲还是用牝牲)
- 庚申卜,王贞:翌辛酉其𨽆飨。/ 庚申卜,王贞:翌辛酉十人其二𨽆。/ 庚申卜,王贞:其五人。(问第二日𨽆祭时,用十人还是五人)
- 庚辰卜,壬雨。/ 庚辰卜,辛雨。/ 庚辰卜,雨。(时间由远及近)
- 甲辰卜,□贞:王其田叀翌日乙亡灾。/ 甲辰卜,□贞:叀翌日戊亡灾。/ 甲辰卜,□贞:叀壬亡灾。(选卜王畋猎的日期,时间由近及远)
- 㞢于成。/ 㞢于大丁。/ 㞢于大甲。(选贞祭祀对象,以世系为序)
6. 对选卜辞
由若干内容并列的对贞卜辞所组成(并不普遍)。
e.g.
- 不易日。
- 辛巳卜,王步壬午易日。
- 不易日。
- 辛巳卜,王步乙酉易日。
在辛巳日占卜王的出行日期,殷人选择了壬午和乙酉两个日期,并分别以肯定和否定的语意卜问是否易日。
对选卜辞的序数表示占卜的对贞组数,并非表示这一事的占卜次数。
- 翌乙亥不其易日。一。
- 易日。
- 癸未卜,争贞:翌甲申不其易日。二。
- 癸未卜,争贞:翌甲申易日。二、二告。
7. 三联卜辞
重贞、对贞、选贞卜辞的结合体,为殷人最复杂的一种占卜辞式。
e.g.
- 辛酉卜,㱿贞:今□王勿比望乘。(望乘:武丁的大将;比:辅也,下顺从也)
- 伐下危弗其受㞢又。(下危:方国名,为殷之敌国)
- 辛酉卜,㱿贞:今□王比望乘。
- 伐下危受㞢又。
- 贞:王勿比沚𪭑。(沚𪭑:武丁的大将)
- 辛酉卜,㱿贞:王比沚𪭑。
- 辛酉卜,㱿贞:王勿隹𪭑比。(隹:助词)
- 辛酉卜,㱿贞:王叀沚比。(叀:助词,读作惠)
8. 定型卜辞
固定形式的卜辞。
1) 亡𡆥。、亡尤型卜辞
为王参与某种祭祀,或王出巡而占卜的专项卜辞。
e.g.
- 乙亥卜,尹贞:王宾福亡𡆥。在五月。(亡𡆥:无灾祸)
- 贞:亡尤。(亡尤:无过失)
贞卜王亲临福祭事。
2) 宾𫩀型卜辞
𫩀:应读为「塞」,指报塞鬼神之赐福言之。
e.g.
- 乙亥卜,行贞:王宾小乙𫩻亡尤。在十一月。
-
乙亥卜,行贞:王宾𫩀亡尤。
- 乙丑卜,𣵠贞:王宾小乙岁𫳅亡尤。
- 乙丑卜,𣵠贞:王宾𫩀亡尤。
3) 五祖型卜辞
「祊祭」:所祭对象不出五世直系近祖,以牢为牺牲,祭祀的卜日,在王名前一日。
- 宗:宗庙。
- 必:祭神之室。
e.g.
- 丙子卜,贞:武丁祊其牢。
- 其牢又一牛。
卜辞的文法
1. 名词
1) 人名名词
2) 物名名词
往往与数词结合,前后并没有严格的区别。
e.g.
- 隻隹(鸟)二百五十,象一,雉二。(隻:获)
- 勿用二十鬯。
3) 权位名词
往往限制在人名之下,或者干脆省去人名。
e.g.
- 贞:叀小臣令众黍。
- 侯告伐尸方。
4) 集体名词
在词前往往冠以数字,如「三族」、「三𠂤(师)」、「多子族」、「在𠂤雇」。
e.g.
- 贞:勿令众人。六月。
5) 区位名词
往往附加东、南、西、北、中,形成一个方位性质的名词。
e.g.
- 丁酉贞:王乍(作)三𠂤(师)右、中、左。
- 北土受年?
- 沚𪭑告曰土方征于我东鄙,□二邑。
6) 抽象名词
其前往往结合「亡」和「㞢」(有)。表示肯定的用「㞢」,表示否定的用「弗」和「不」
e.g.
- 甫弗其受年。
- 癸亥卜,王贞:㞢其降𡆥。
- 卭方上下若,受我祐。
2. 代词
1) 人称代词
- 余:单数
- 朕:单数
- 我:集合名词,表示「我们」(我受年:商受年)
- 女(汝):你
- 乃:你的
e.g.
- 甲戌卜,王:余令角帚载朕事。(载朕事:行朕事)
- 我𠬞人伐土方。(𠬞:登,征集)
- 王曰:侯虎,余其败女使,受。(侯虎,人名;败女使:毁女事)
- 氐乃史归。(氐:召致;史:使)
- 氐乃邑。
2) 指示代词
- 𢆶:此;如指时间,训今;近指。之前常附有介词「若」、「自」、「才」(在)等字。
- 之:与「𢆶」通用,远指。
3.动词
- 庚辰贞:日又戠,其告于父丁,用九牛,在□。庚辰贞:日戠,其告于河。(戠:日之变;「日又戠」是「告」的内容)
- 王宾毓祖乙岁𫳅。(毓祖乙:小乙;岁,祭名,刿,割;「岁𫳅」在整个句子中是宾词)
- 三且丁𥄳且丁𫹉。(𥄳:及;𫹉:祭名,动词;此辞宾词先置于动词之前)
- 龙其兄王受又。(龙:人名;兄:祝;又:祐;龙其兄:与「其祝龙」同义)
- 父甲不我(止它)。(止它:抽象名词,作动词,具有灾害义)
4.形容词
- 接于名词之前形容这个词的状态。
- 若有数词,则数词一定在形容词之前,如「三大牢」。极少数例外。
- 一个名词之前的附加词不限于一个字,如「我家旧老臣王(止它)我」。
5.时地词
1) 过去时
- 之:假借为「是」,在验辞中表示过去时。
- e.g. 今夕雨?之夕允雨。(那晚果然下雨了。)
- 昔
2) 现在时
- 今
- 兹
3) 未来时
- 生:「生月」指下月
- e.g. 兹月又大雨?于生月又大雨?
- 羽:翌
- 来
4) 表示多于十二小时的期间
- 祀
- 岁
- 旬
- 月
- 日
- 夕
5) 表示小于十二小时时间
- 朝
- 莫
- 明
- 旦
- 兮
- 食
- 昊
- 昏
6) 帝乙、帝心时期,殷人的系年纪日方法
- 记事:干支纪日——才(在)某月——隹王某祀——祀季
- 卜辞:干支纪日——才(在)某月——隹王某祀
7) 地名的标志
- 在某
- 田于某
- 某受年
- 过于某
- 在某卜
- 征某
- 伐某
- 步于某
- 涉于某
6.关系词
1) 连词
- 𥄳:和、及,音「榻」
- 以:和、同、及
- 于:表并列
- 又:表并列
- 㞢:表并列
- 叀:表并列
- 乍:则
2) 介词
自:
- 介绍时间的起讫
- 介绍方位和地点
- 介绍被祭祀的对象
从
气:「气至」即「迄至」
至:有到达之义
于:
- 用以指定地点和方位
- 用来指定时间
- 用来指定祭祀的对象
才:「在」之初文,指定地点、时间、及受祭祀之对象;指定时间和地点往往都系于辞末。
7.副词
1) 疑问副词
其:
- 该、当
- 假设
- 表示决定,即提示未来要做某一件事
- 表示原因
- 表示将要
隹:将要
2) 情状副词
迺:和「乃」字可通用,修饰语气
复:有「又」、「再」之义
逆:迎
亦:有「又」、「也」、「还」之义
先:由「向前」引申为「先后」
3) 否定副词
不、弗、𢎥、弜、勿、母(毋)
区别:
- 不、弗:表示可能性和事实,翻译成「不会」
- 𢎥、弜:表示意愿,翻译成「不要」
- 「不」常和有关气象的动词「雨」「𢼄」「风」「易日」等相结合,表示「不下雨吧」等含义
- 勿:有否定及禁止之义
8.助词
隹:
- 表示被动
- 用在句首,无义,或称为发语词,这种用法后来写作「唯」
- 表示原因
- 表示假设
- 可以将宾语提前,而无其他意义
- 用来表示时间,有「在」的意思,带有推测的成分
- 用来表示时间,有「到」的意思
叀:
- 用在句首,发语词
- 把宾语提前
9.数词
数字与名词的结合形式:
- 名—整—零:𦊁一百廿七
- 整—零—名:五十五牢
- 整—名—连—零—名:十犬又五犬
- 整—名—连—零:十羗又五
- 名—整—连—零:鹿五十㞢六
- 名—整—连—零—但为此:人十㞢六人
断代
1. 殷墟甲骨文分期
- 第一期:武丁及其以前(盘庚、小辛、小乙),两代四王
- 第二期:祖庚、祖甲,一代两王
- 第三期:廪辛、康丁,一代两王
- 第四期:武乙、文丁,两代两王
- 第五期:帝乙、帝辛,两代两王
2. 分期断代的依据
1) 世系
凡是有明确世系作为断代标准,只能确定卜辞的上限。
凡遇到旁系已经分开的卜辞,那么自上甲若干示,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按直系自商家往下数,数到若干先王为止。他的下一辈就是这片卜辞时代的上限。
2) 称谓
以致祭的时王为主:
- 兄:兄某
- 父(或叔伯):父某
- 母:母某
- 祖父、祖母以上:祖某,妣某
- 辈次较远:称庙号
3) 贞人
4) 坑位
5) 方国
- 伐𢀛方、伐土方、伐下危:武丁时代
- 伐人方、伐盂方:第五期
6) 人物
7) 事类
武丁时的贡龟记录
8) 文法
- 第三期以后,几乎殷王出猎称兽(狩)都改用「田」字,这个田字已经变成田猎的动词了
- 「王立𬓡」,「王立黍」是武丁时卜辞成语,立字读作莅临之莅,即王亲自卜问种𬓡(小麦)、黍收成好否
- 卜辞祭名之「𫩻」,早期作「劦」、「𫩻」,中期作(上力下口」
- 「受年」、「受禾」之贞,年、禾二字,大致武丁、祖庚、祖甲称年(稔);廪辛、康丁年、禾并用;武乙、文丁称禾;帝乙、帝辛又称年
- 「雉众」的「雉」字,武丁作「至」,廪辛作(矢矢),康丁作「雉」,帝乙、帝辛卜辞作「𨾽」
9) 字形
10) 书体
- 第一期有两种字体
- 武丁大字:雄健宏伟,有的大字中填朱填墨
- 武丁小字:字划虽细,却甚精劲
- 第二期谨饬守法,字体大小适中,行款均齐
- 第三期颓靡,篇段错落参差,已不似此前的守规律,而极幼稚、柔弱、纤细、错乱、讹误的文字,又是数见不鲜的
- 第四期劲峭,较纤细的笔画中,带有十分刚劲的风格,也有一些圆润的书体
- 第五期严正,文字比较繁耨,字体匀整